水污染 |
2025/02/11 |
桃園市 |
NT$24,500 |
貴廠於113年11月9日8時發現快速沉澱槽(T01-08)因氣動泵設備故障,導致流至污泥濃縮池(T01-11)之污泥溢流至廠區地面,並續流至隔壁廠區,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10日15時2分派員至貴廠稽查前,皆未接獲貴廠通報前開情形,貴廠未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報。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14-02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五六六之一號一樓及四樓 |
水污染 |
2024/10/17 |
桃園市 |
NT$126,000 |
貴廠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2545-03號),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18日派員至貴廠廢水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4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10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五六六之一號一樓及四樓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2/05/31 |
桃園市 |
NT$100,000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4月18日上午9時30分派員至貴公司楊梅廠(管制編號:H45A3754)稽查,稽查時於1樓化學物料倉查獲第一類、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成分含量95至100%W/W,數量共計2,000公斤;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登記文件而擅自運作(貯存),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
34-111-050010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五六六之一號 |
水污染 |
2022/03/17 |
桃園市 |
NT$147,000 |
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3.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1-03002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二○之一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1/04/29 |
桃園市 |
NT$100,000 |
案查貴公司桃園廠於110年2月2日委由千澔環保工程興業有限公司清運其他廢棄化學品共計1.5381公斤,內含毒性化學物質「二甲基甲醯胺」成分含量95至100%W/W計847.96公克,惟貴公司未能於廢棄前向本府提送申請登記,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3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3項 |
34-110-040005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五六六之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0/06/23 |
桃園市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3月9日至貴廠進行排放管道(P006)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檢測,稽查時現場污染源固液混合設備(E017、E013)、塗工區設備(E018)及防制設備(吸附設備A005)運作中。檢測結果為防制設備處理效率(削減率)為7.2%,未達操作許可核定揮發性有機物處理效率應大於80%,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經本府審酌認定,貴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事證明確,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故本案依法處分。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治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 |
20-109-06005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治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五六六之一號一樓及四樓 |
固定空污 |
2019/08/29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缺失說明如下:(一)旋風集塵器(A241)之壓降值為0.04Kpa(許可範圍為0.2-0.8Kpa)。(二)其他袋式集塵器(A235)之壓降值為1.7cmH2O(許可範圍為3-12cmH2O)。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08003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二○之一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9/07/15 |
桃園市 |
NT$6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登記文件(證號:068-03-11010;068-03-21010,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限至111年4月5日止),並於楊梅廠(管制編號:H45A3754)設置1名乙級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102年府環衛字第1020030654號函同意設置),經本府環保局派員前往貴公司楊梅廠稽查,貴公司於105年12月30日(105)信管桃字第071號函附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設置(變更)報備書中,已將首OO列為楊梅廠之專職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貴公司因設置兼任環境保護相關法令以外其他法令所定專責(任)人員,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
34-108-070001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五六六之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8/03/08 |
桃園市 |
NT$200,000 |
未能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及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7-03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五六六之一號一樓及四樓 |
固定空污 |
2017/06/05 |
桃園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238)之壓降值為4cmH2O,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規定(10-20cmH2O)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6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二○之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5/09/07 |
桃園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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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4-09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二○之一號 |
水污染 |
2012/10/11 |
桃園市 |
NT$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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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1-10001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五六六之一號一樓及四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0/05/17 |
桃園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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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099-0500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五六六之一號一樓及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