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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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聰賢 | 董事 | 31.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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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2/08/11 | 南投縣 | NT$320,000 | 經查貴公司於本縣草屯鎮新富寮段1153地號土地設置工廠,從事家具製造噴漆塗裝作業,110年6月至111年5月使用有機溶劑香蕉水之數量37,900公斤,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有機溶劑作業程序-同一公私場所有機溶劑總設計或總實際使用量達20公噸/年以上),惟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08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草屯鎮富寮里富中路一三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6/09/13 | 南投縣 | NT$3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5-09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草屯鎮富寮里富中路一三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