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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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8/06/11 | 臺中市 | NT$15,000 | 1.貴公司於本市大甲區日南里東一街9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係為大甲幼獅工業區納管事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471-02號),經經濟部工業局大甲幼獅工業區服務中心及本局分別於107年4月26日及107年5月17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水塔破損導致廠內廢(污)水於晴天時經由廠內雨水道溢流排放至工業區內專用雨水下水道,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2.當日貴公司已立即停止排棄廢(污)水至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之行為,另本局於107年5月17日派員前往複查結果屬實,予以認定改善完成,仍請貴公司妥善收集、處理產生之廢(污)水,以免造成周遭水體污染。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 | 30-107-06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東一街九號 |
水污染 | 2012/06/18 | 臺中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1-06002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東一街九號 | |
水污染 | 2012/06/16 | 臺中市 | NT$3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1-06002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東一街九號 | |
水污染 | 2010/10/01 | 臺中市 | NT$6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099-10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東一街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