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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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禾 | 董事 | 1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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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11/01 | 彰化縣 | NT$91,500 | 貴公司於本縣北斗鎮新生里興農路一段293巷51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屬本法列管事業,前經本府113年8月29日府授環水字第1130329051號書函附裁處書(字號:30–113– 080042)裁處在案,並要求113年10月4日前完成改善,惟貴公司未於限期內提送改善證明文件,經本縣環境保護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或補正執行準則」第9條第2項規定於113年10月8日派員複查,查貴公司仍有2項違規事實未完成改善(物品放置區設有1個原水收集槽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逕流廢水放流口位置與許可登載位置不符),核已續違反本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3-11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北斗鎮新生里興農路一段二九三巷五一號 |
水污染 | 2024/08/26 | 彰化縣 | NT$72,500 | 貴公司於本縣北斗鎮新生里興農路一段293巷51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屬本法列管事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5月9日派員督查,查貴公司有以下違法事實,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辦理。1.查貴公司場內之pH調整兼快混槽(T01-2)次氯酸鈉加藥管線以管帽封閉未使用,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次查物品放置區設有1個原水收集槽,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另現場原物料單據有購買使用水性介面活性劑、洗管劑、洗管劑B、清洗劑及酸抑制劑,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及逕流廢水放流口位置與許可登載位置不符。2.次查現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設置11個,惟廢(污)水處理設施儀控紀錄表僅記錄5個,其餘6個未記錄,未每日記錄其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累計水量讀數。3.再查貴公司112年機械式水表僅校正5個,其餘6個未校正,其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每年至少校正1次。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 30-113-08004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第6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北斗鎮新生里興農路一段二九三巷五一號 |
水污染 | 2021/06/25 | 彰化縣 | NT$27,500 | 廢水處理設施(T02)之操作參數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未記錄;廢水處理設施(T01及T02)原水表及回收水表未校正。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 30-110-06003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第6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北斗鎮新生里興農路一段二九三巷五一號 |
水污染 | 2020/08/24 | 彰化縣 | NT$40,000 | 1.經於原水收集進原水槽(T01-1)前採水樣,現場檢測pH值為9.23,與核准之貯留許可設計值(pH 2~6)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2.廢水處理設施WM01未逐批記錄廢水輸送方式、水量及處理量與正確記錄累計水量讀數,且廢液貯存槽未依許可內容設置水表,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39及66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 | 30-109-08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4條、第3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北斗鎮新生里興農路一段二九三巷五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7/02 | 彰化縣 | NT$6,000 | 製程產出之非有害廢酸(D-1503)事業廢棄物,自108年4月份至109年4月份期間,未依規定每月申報產出、貯存及清理情形外,另廠內無機性污泥(D-0902)實際暫存量約為5公噸(貴公司亦自估5公噸),惟查申報無機性污泥(D-0902)每月僅產出約0.05至0.1公噸及暫存量為1.488公噸,明顯與廠內實際貯存數量不符,核有未確實申報,上述情事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07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北斗鎮新生里興農路一段二九三巷五一號 |
移動污染 | 2014/12/29 | 雲林縣 | NT$3,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3-12008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 彰化縣北斗鎮新生里興農路一段二九三巷五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