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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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金原 | 董事 | 25.50% |
日期 | 違反法規法條 | 罰鍰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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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1項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1項1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1項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1項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2022/02/02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
2021/08/02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 | |
2021/08/02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 |
2021/08/02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
2018/05/10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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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3/02/23 | 高雄市 | NT$390,000 | 本局前於111年12月19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3)正常操作,洗滌塔(A001、A002)電源關閉,壓降為0mmH2O,洗滌液流率為0L/min,pH錶無數值,造成廢氣中硫酸液滴、氯化氫未有效處理而排放,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2-02003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九號 |
移動污染 | 2021/08/26 | 高雄市 | NT$5,000 | 所屬231-VH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9m-1,超過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21-110-08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七六號一五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4/05/14 | 高雄市 | NT$1,5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3-0511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九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4/04/22 | 高雄市 | NT$2,4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3-04078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七六號一五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