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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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 | 2021/08/30 | 高雄市 | NT$5,000 |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經本府109年7月24日高市府環綜字第109395768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09年8月12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50-110-080003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宮和街一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9/11/27 | 高雄市 | NT$100,000 | 本局派員於108年8月26日16時30分前往高雄市岡山區中山南路西側與阿公店路二段南側交叉口空地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上述地點正進行工程護欄噴漆作業,未設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措施)露天噴漆,於周界外下風處聞有明顯油漆異味,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 20-108-10003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宮和街一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