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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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水 | 董事長 | 33.40% | 康業投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林頴良 | 董事 | 10.00% | |
黃訪松 | 董事 | 11.67% | |
楊政農 | 監察人 | 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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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5/03/04 | 臺南市 | NT$147,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環境部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0月1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並會同貴公司陳○○於氰系儲槽(T01-3)、鉻系儲槽(T01-1)、酸鹼儲槽(T01-7)採樣,查氰系儲槽(T01-3) 總鉻9.6mg/L(登載值1.5mg/L)、銅210mg/L(登載值150mg/L);鉻系儲槽(T01-1)鎳7.48mg/L(登載值0.7mg/L)、鋅6.72mg/L(登載值3.5mg/L)、銅36.4mg/L(登載值1.5mg/L);酸鹼儲槽(T01-7)總鉻8.3mg/L(登載值1.5mg/L)、鎳95.2mg/L(登載值60mg/L)、銅262mg/L(登載值36mg/L),未按許可文件內容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4-03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安加里安定二五八之二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5/10 | 高雄市 | NT$6,000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3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廠106年8月至106年12月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5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橋頭區筆秀里筆秀路九六、九八號 |
水污染 | 2017/05/03 | 臺南市 | NT$105,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8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鎳檢驗值1.34mg/L,標準值1mg/L ,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5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安加里安定二五八之二一號 |
水污染 | 2016/01/19 | 臺南市 | NT$8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5-01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附表一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安加里安定二五八之二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15/03/18 | 臺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4-030006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安加里安定二五八之二一號 | |
水污染 | 2014/10/14 | 臺南市 | NT$11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100010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安加里安定二五八之二一號 | |
水污染 | 2014/05/16 | 臺南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3-050022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審查辦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安加里安定二五八之二一號 | |
水污染 | 2012/06/28 | 臺南市 | NT$19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1-06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3條附表項次5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安加里安定二五八之二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2/02/22 | 高雄市 | NT$1,5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1-0238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高雄市橋頭區筆秀里筆秀路九六、九八號 |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1/08/03 | 臺南市 | NT$60,000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34-100-080005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規定,並依同法第35條第6款暨[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二點附表項次十三規定裁處。 | 臺南市安定區安加里安定二五八之二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