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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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7/10/03 | 臺南市 | NT$11,000 | 貴公司臺南市中西區成光段62、62-2、62-3、64-3及64-4等地號「府城、生產力」住宅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之建設工程,為屬水污染防治列管之營建工地事業分類及定義,經本府於106年7月13日查獲貴公司未於營建工地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逕自施作營運。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10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惠中里文心路一段三○六號地下一樓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