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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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07/03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2年9月11日至貴公司佳X廠現場稽查,經查貴廠係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之事業,且依本局112年6月29號函(環事字第112007X311號)提醒貴廠應盡速提送廢清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惟112年9月11日於貴廠稽查當時現場仍有營運,貴廠未依規定取得經本局審查核准之廢清書即逕行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70006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佳里區新生路一三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