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固定空污 | 2018/02/01 | 臺南市 | NT$2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9日派員稽查並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環檢字號050)進行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之排放管道(P001) PSN稽查檢測,檢測過程設備程序運轉中,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為183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1之規定,排放標準100 mg/Nm3,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07-02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歸仁區南興里中山十二街一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