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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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0/08/27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所屬資源回收場內,經查有下列違規情形:一、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之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其種類及名稱。二、廢照明光源之貯存方法及設施未置於足以防止非意外破損之堅固貯存容器內。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3項 | 40-109-0800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4款暨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大同街三五巷六四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2/15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418號),應於每月10日前主動連線申報前月之營運紀錄,經以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6年11月份至107年5月份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逾期申報107年1月份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2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環保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 | 新北市板橋區大同街三五巷六四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08/02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逕行貯存一般事業廢棄物,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7-08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大同街三五巷六四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01/21 | 新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4-01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環保署104年1月13日環署廢字第1040001762號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大同街三五巷六四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