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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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0/07/20 | 彰化縣 | NT$10,000 | 稽查時發現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現場設置為(01)水表,惟許可登記為(07)電磁流量計,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9-070028 | 違反水污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5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文化路一六七號 |
移動污染 | 2019/05/09 | 桃園市 | NT$5,000 | 貴公司車輛(車號:477-TN)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7%,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21-108-05003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文化路一六七號 |
移動污染 | 2017/11/13 | 臺南市 | NT$5,000 | 貴公司所有85年1月出廠的477-**號自用大貨車,於106年10月23日行經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南下車道新市地磅站前,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2.4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6-11007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文化路一六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