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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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5/04/28 | 新北市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38-**)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4365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新北市新莊區泰豐街一五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8/01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54號),屬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經查發現申報之營運紀錄(111年2月7日載運國泰新莊園管理委員會之一般廢棄物H-0001),與實際載運情況(軌跡)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 | 44-111-08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莊區泰豐里泰豐街一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7/08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牌號碼:AAD-305) 載運廢棄物(廢塑膠下腳料及泡棉),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8-070006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牌號碼:AAD-305) 載運廢棄物(廢塑膠下腳料及泡棉),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莊區泰豐里泰豐街一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