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3/01 |
桃園市 |
NT$6,000 |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12月20環循字第1100075576號函,E-0217及E-0221於貯存階段不分事業、清除及處理廠,故應認定為一般事業廢棄物,故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之情形,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惟現場查核貴公司待粉碎分選廢料貯存區收受廢棄物未依上開規定辦理,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4-111-03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七鄰五福路二七巷三三、三五、三七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3/01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屬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10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14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清除、處理機構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規定辦理,惟貴公司經本局110年10月7日查有未符合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之情形(廢單一再利用物料貯存區堆置銅粒料產品及廢銅與其他以物理處理法之混合五金廢料、廢電線電纜貯存區堆置玻璃纖維樹脂粉料及樹脂粉料、衍生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區及含油脂五金廢料貯存區堆置大量廢電線電纜、地磅所在周圍堆置大量其他以物理處理法處理之混合五金廢料),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1-03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七鄰五福路二七巷三三、三五、三七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2/05 |
桃園市 |
NT$12,000 |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授權訂定之「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三)規定辦理,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資源化產品申報錯誤〔其他玻璃纖維(230299)〕,復經貴事業函報已完成修正,惟貴事業申報資料錯誤之事實,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第3項 |
44-111-02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七鄰五福路二七巷三三、三五、三七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7/29 |
桃園市 |
NT$6,000 |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授權訂定之「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三)規定辦理,另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產品申報異常〔其他玻璃纖維(230299)及其他未列名金屬製品(251999)尚有差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 |
44-110-0700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七鄰五福路二七巷三三、三五、三七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4/19 |
桃園市 |
NT$6,000 |
金屬產品貯存區查驗標示「銅粒料」產品太空袋,經廠方人員確認實際內容物為「金屬粒料」產品,並會同貴公司廠內人員採樣,經檢測結果銅含量為35.01%,未符合處理許可證登載銅含量60%以上之資源化產品規格、標準或規範,核已違反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0-04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七鄰五福路二七巷三三、三五、三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1/25 |
桃園市 |
NT$6,000 |
依據桃園市政府核發予貴公司之許可證(106桃廢處字第0049-4號)附錄三3.資源化產品銷售流向、對象所載「4、玻璃纖維樹脂粉料及樹脂粉料-2.供為工廠或加工廠製造產品運用,其於產製品之應用為:(1)特殊建材塗料之摻配調製(2)防滲漏及耐酸鹼塗料之摻調製(3)下水道樹脂混凝土管件製造(4)仿木及塑膠墊板製造(5)水溝人孔蓋板製造(6)抗候性及抗紫外線性地壁磚板材製造(7)工業用塑膠粒料製造(8)玻璃纖維化物件加工塗佈料(9)工程塑料與建材產製(10)輕質固化磚產製。」,貴公司應將資源化產品售予符合前開產製品應用之銷售流向、對象,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2月22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與本局至貴公司執行督察,惟依前述督察情形,貴公司售予創鈺環科股份有限公司之玻璃纖維樹脂粉,創鈺環科股份有限公司係另交由尚昀企業有限公司生產低強度預拌混凝土,低強度預拌混凝土非屬前開所列(產製品之應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2月22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與本局至貴公司執行督察,惟依前述督察情形,貴公司售予創鈺環科股份有限公司之玻璃纖維樹脂粉,創鈺環科股份有限公司係另交由尚昀企業有限公司生產低強度預拌混凝土,低強度預拌混凝土非屬前開所列(產製品之應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0-108-01003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七鄰五福路二七巷三三、三五、三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8/03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未將資源化產品標示資源化用途及範圍,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 |
40-107-08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七鄰五福路二七巷三三、三五、三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8/03 |
桃園市 |
NT$6,000 |
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勾稽貴公司資源化產品銷售流向,貴公司於107年1月22日、24日及25日出貨69.54公噸之玻璃纖維樹脂粉至創鈺環科股份有現公司,惟依前述督察情形,創鈺環科股份有限公司係另交由尚昀企業有限公司生產低強度預拌混凝土,與桃園市政府核發之許可證附錄三3.資源化產品銷售流向、對象所載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0-107-08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七鄰五福路二七巷三三、三五、三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12/25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106年8月及9月產品產量、銷售流向及庫存量申報時間皆為106年11月6日,未依規定於每月10日前申報前月之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6-12007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七鄰五福路二七巷三三、三五、三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2/17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玻璃纖維樹脂粉料銷售網路申報紀錄,105年5月份銷售予定益企業有限公司之銷售量為241.98公噸,惟現場查核貴公司出貨單資料105年5月份實際銷售至定益企業有限公司之玻璃纖維樹脂粉料為266.21公噸,與網路申報數量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6-02004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七鄰五福路二七巷三三、三五、三七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11/22 |
桃園市 |
NT$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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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5-11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五福路二七巷三五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11/22 |
桃園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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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5-11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五福路二七巷三五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11/22 |
桃園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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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5-11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五福路二七巷三五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08/19 |
桃園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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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4-105-08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七鄰五福路二七巷三三、三五、三七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08/19 |
桃園市 |
NT$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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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5-08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七鄰五福路二七巷三三、三五、三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06/15 |
桃園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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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40-105-060020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七鄰五福路二七巷三三、三五、三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06/15 |
桃園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0-105-06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七鄰五福路二七巷三三、三五、三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03/10 |
桃園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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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0-105-03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七鄰五福路二七巷三三、三五、三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03/10 |
桃園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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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40-105-03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七鄰五福路二七巷三三、三五、三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5/12/16 |
桃園市 |
NT$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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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4-12005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七鄰五福路二七巷三三、三五、三七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3/07/29 |
桃園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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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3項 |
44-102-07004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七鄰五福路二七巷三三、三五、三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