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
彰化機務段114年度一般事業廢棄物委外清運案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113/11/14 | 否 | |
彰化機務段112年度一般事業廢棄物委外清運案後續擴充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彰化機務段 | 112/11/01 | 1602288.0 | 是 |
112年度第3次一般事業廢棄物清理勞務承攬 |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 112/03/08 | 567000.0 | 是 |
112年度第1次一般事業廢棄物清理勞務承攬 |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 112/01/05 | 913500.0 | 是 |
彰化機務段112年度一般事業廢棄物委外清運案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111/12/22 | 1602288.0 | 是 |
111年度全興工業區廢棄物清理工作 | 經濟部工業局 | 111/03/29 | 375375.0 | 是 |
彰化機務段110年度生活垃圾委外清運案後續擴充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彰化機務段 | 110/10/05 | 1526040.0 | 是 |
110年度全興工業區一般廢棄物委託清理工作 | 經濟部工業局 | 109/12/16 | 396396.0 | 是 |
彰化機務段110年度生活垃圾委外清運案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109/11/26 | 1526040.0 | 是 |
彰化縣彰化市草子埔垃圾轉運站垃圾委外轉運(開口契約) |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 109/05/05 | 否 | |
109年度全興工業區一般廢棄物委託清理工作 | 經濟部工業局 | 109/03/10 | 392700.0 | 是 |
彰化機務段109年度垃圾清除處理外包工作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108/11/28 | 1526040.0 | 是 |
108年度全興工業區一般廢棄物委託清理工作 | 經濟部工業局 | 108/02/25 | 400554.0 | 是 |
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廢(污)水處理廠操作維護契約人力勞務外包 | 經濟部工業局 | 099/01/20 | 否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1/07 | 彰化縣 | NT$12,000 | 貴公司領有本縣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42號),所有清除車輛(車號:HAB-6387)係符合環境部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透過車牌辨識資料及列管車輛軌跡資料進行勾稽,發現於113年10月1日13時04分行駛於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時,無行車軌跡回傳資料,且查貴公司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週確認作業-業者說明:「本日無啟動。」亦查無系統異常報備之相關紀錄。複經本局113年12月10日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再行勾稽確認屬實。綜上,貴公司所屬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4-01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員林市南興里南潭路二六巷三一弄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11/19 | 彰化縣 | NT$6,000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員林市南興里南潭路26巷31弄1號1樓,領有本縣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42號),所有清除車輛(車號:H*B-6***)係符合環境部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透過車牌辨識資料及列管車輛軌跡資料進行勾稽,發現於113年9月30日12時30分行駛於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時,無行車軌跡回傳資料,且查貴公司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週確認作業-業者說明:「本日無啟動。」亦查無系統異常報備之相關紀錄。複經本局113年11月4日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再行勾稽確認屬實。綜上所述,貴公司所屬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3-11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員林市南興里南潭路二六巷三一弄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9/18 | 彰化縣 | NT$6,000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員林市南興里南潭路26巷31弄1號1樓,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核領有本縣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33號〉,經查貴公司登記許可清除車輛(車號KEE-9001@HAA-6130),於108年7月2日受託清運彰化縣花壇鄉白沙村田墘巷2號「台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廢木材棧板(廢棄物代碼:D-0701,聯單編號:N190208910800001)等廢棄物,惟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08-09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員林市南興里南潭路二六巷三一弄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