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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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昌洙Chang Soo, Han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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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07/18 | 桃園市 | NT$252,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6月3日派員於事業放流口(D01)取樣檢測pH4.5,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6~9),另取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65mg/L及銅5.4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50mg/L、銅3mg/L),以上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7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嶺頂里茶專路一五號 |
水污染 | 2017/01/11 | 新北市 | NT$6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10011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東豐街四九巷六九號 | |
固定空污 | 2014/07/31 | 新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3-07002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東豐街四九巷六七號 | |
水污染 | 2014/02/12 | 新北市 | NT$20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放流水標準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2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東豐街四九巷六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