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2/05/05 |
高雄市 |
NT$100,000 |
案係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林內段162地號等48筆土地之新厝里堆置場進大門右側處貯存咖啡色堆置物,經本局107年5月28日派員稽查,並對系爭堆置物進行採樣經TCLP檢驗結果,總鎘為1.58mg/L,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4條規定之溶出標準(標準值:1.0mg/L)。另本局107年7月12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進行採樣,其中採樣點第3點及第6點樣品(編號:107079及107082)經毒性特性溶出程序檢驗結果,總鎘分別為1.2mg/L及1.08mg/L,亦超過溶出標準,系爭堆置物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鎘及其化合物(總鎘)),貴公司未依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11-050006 |
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8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一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4/21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9年1月8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本市大寮區建業路1-2號聯合稽查,據貴公司張00表示,堆置物係向慶00鋼鐵公司、易0鋼鐵公司、海0企業公司收受之氧化鐵,及向源0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收受之鐵渣(粉)、鐵渣(含油)、廢銅鐵,另氧化鐵粉含量70%以上近期出口至馬來西亞,貴公司上開買賣核屬再利用行為,係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送審逕自營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4006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3/19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民眾陳情,貴公司張○○108年11月4日至局表示,自承收受「尚承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之廢鐵(R-1301),貴公司從事廢鐵再利用行為,惟未具有再利用檢核資格,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3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1/09 |
高雄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9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非有害集塵灰(D-1099)及混凝土粒料未依規定申報產出量,又貴公司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混凝土粒料(230245)變更為級配(230203)核定時間為106年5月,105年7月~106年4月仍未申報混凝土粒料產出量。另查貴公司非有害集塵灰(D-1099)105年3月至106年7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1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1/04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經濟部工業局來函檢送貴公司105年12月份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之收受量,經本局106年2月17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勾稽比對貴公司於上開月份之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聯單編號R14A188310500873係貴公司105年12月16日收受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之R-1209共47.24公噸,惟該筆聯單未於30日內點選再利用完成日期,經貴公司簡○○106年2月17日至局說明,係因作業上疏失缺漏點選,並表示確實已再利用完成,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1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7/11/03 |
高雄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華東路20號從事未分類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13日執行專案督察時發現,貴公司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未依規定紀錄原料之每日進料量及產品之每日出料量,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6-11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7/10/13 |
高雄市 |
NT$100,000 |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1-2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13日執行會勘時發現,廠內空地露天燃燒廢木材,未設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20-106-10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一之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7/10/13 |
高雄市 |
NT$100,000 |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1-2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13日執行會勘,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查核紀錄表」進行查核,查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採防塵網覆蓋面積未達堆置區域百分之八十,計缺點4點;設置自動灑水,但灑水範圍未涵蓋車輛通行路徑及裸露區域,作業期間未灑水,致表面未保持濕潤,各計缺點4點;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公私場所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計缺點4點,合計缺點16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第3款及第8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6-10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一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9/27 |
高雄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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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06-09004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水污染 |
2017/08/12 |
高雄市 |
NT$10,000 |
本局於106年3月10日至貴廠稽查時,發現貴廠於本市大寮區00路00號從事00000,並查00工業區納管資料廠地面積為00000平方公尺,屬於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特定物質貯存堆置場,未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前,逕貯留製程產生之事業廢水並回收使用;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採行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以下簡稱核發機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以下簡稱水措),並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08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一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7/17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本局於106年3月9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建業路1之2號稽查,發現該場址係屬貴事業所有,其中場內堆置有還原碴產品,數量約2000公噸,據貴事業負責人顏00表示,場內所堆置之還原碴產品係自101年堆置迄今尚在去化中,查該場址與貴事業所填報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還原碴貯存地點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7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7/03/30 |
高雄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6年3月9日9時50分派員至本市大寮區建業路1之2號稽查,經查該公司於上開地點堆置氧化鐵、銑鐵及還原渣產品,稽查時現場該公司以磁吸機分選作業中,廠內堆置還原渣為粉粒狀物,惟現場未設置防止粒狀污染物飛散之防塵罩網,亦未有灑水或噴灑化學藥劑等相關有效抑制塵土飛揚或粒狀污染物飛散之防制設備或措施,以致於周界外明顯可見塵土飛揚污染空氣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20-106-03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06/08 |
高雄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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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
40-105-06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4/07/04 |
高雄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 |
20-103-07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4/04/15 |
高雄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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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
40-103-04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11/11 |
高雄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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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 |
40-102-11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08/07 |
高雄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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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2-08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3/07/10 |
高雄市 |
NT$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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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2-07159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01/09 |
高雄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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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40-102-01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2/10/09 |
高雄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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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1-10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2/09/20 |
高雄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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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
20-101-09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款、第6條第2款、第6條第3款及第7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2/07/13 |
高雄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
40-101-07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辦理,依廢棄物清理法法第52條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2/06/14 |
高雄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
40-101-06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辦理,依廢棄物清理法法第52條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1/10/31 |
高雄市 |
NT$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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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0-1032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1/07/25 |
高雄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20-100-07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第3款及第8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1/04/15 |
高雄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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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40-100-040013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1/04/15 |
高雄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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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40-100-040014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1/04/07 |
高雄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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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
40-100-04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3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1/04/07 |
高雄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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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
40-100-04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中路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