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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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5/02/19 | 臺中市 | NT$1,092,000 | 本局於113年12月20日17時15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作業中,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4-02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新光路六二之一號二樓 |
水污染 | 2023/10/20 | 臺中市 | NT$1,638,000 | 懸浮固體檢測值272mg/L(限值:3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418mg/L(限值:30mg/L)及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72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2-10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新光路六二之一號二樓 |
水污染 | 2023/10/20 | 臺中市 | NT$63,000 | 查核每日操作紀錄發現,112年7月及8月多日廢水排放量超過許可核准量(20噸/日)及未依許可登記事項記錄操作參數(溶氧、排泥頻率),;另於廢水處理設施調勻槽(T01-01)採驗原廢水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445mg/L(許可登記:22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63mg/L(許可登記:50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494mg/L(許可登記:170mg/L),綜上,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執行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2-10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新光路六二之一號二樓 |
水污染 | 2023/07/24 | 臺中市 | NT$1,293,600 | 事業放流水未符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2-07001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二巷三五號 |
水污染 | 2022/04/18 | 臺中市 | NT$465,000 | 查貴廠設從事食品製造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事業並取得本局核准之試車計畫,案經本局於110年11月24日15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並會同貴廠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其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275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為856mg/L(標準值:100mg/L)、生化需氧量為816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1-04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二巷三五號 |
水污染 | 2021/04/27 | 臺中市 | NT$30,000 | 現場查獲作業產生之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行排放於溝渠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0-04002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一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9/27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臺南南紡夢時代店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台南南紡夢時代店產出之廢棄物108年4月至6月未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8-090034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新光路六二之一號二樓 |
水污染 | 2019/08/15 | 臺中市 | NT$60,000 | 作業產生之污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行排放於溝渠致污染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8-08003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新光路六二之一號二樓 |
水污染 | 2019/08/01 | 臺中市 | NT$30,000 | 作業產生之污水(經檢測超過放流水標準)未妥善收集處理逕行排棄於溝渠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8-08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新光路六二之一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