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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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8/06/04 | 嘉義縣 | NT$108,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太保市之工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結果,發現該廠製程中粗抽之伸線機與炖爐之球化爐產生之未接觸冷卻水(約30 CMD,採回收循環使用),未登載於水污染防治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另其放流水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拆除進行校正維護,未記錄校正維護日期及校正維護期間水量。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3項 | 30-107-05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太保市南新里北港路二段一○五巷八七號 |
水污染 | 2018/03/02 | 嘉義縣 | NT$10,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太保市之工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發現廠內酸洗區於107年1月4日填充鹽酸時產生酸氣利用自來水洗滌之清洗廢水,因自來水閥門未關妥致清洗廢水持續流入調整池內,該廠廢水處理設備採批次操作,導致調整池廢水溢流至廠房雨水溝有排至廠外水溝之虞,且貴公司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其疏漏至作業環境之廢水,亦未依規定收集處理並記錄疏漏日期、時間、原因、水量及收集處理情形。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30-107-02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太保市南新里北港路二段一○五巷八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7/05 | 嘉義縣 | NT$1,200 | 本案係由該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5月26日派員督察,經查違反規定分述如下:(一)、貴公司未妥善清理掉落之製程污泥致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二)、貴公司製程有產出廢保溫材料,惟未依規定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填報有該項廢棄物產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0-106-0600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嘉義縣太保市南新里北港路二段一○五巷八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7/05 | 嘉義縣 | NT$6,000 | 本案係由該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5月26日派員督察,經查違反規定分述如下:(一)、貴公司未妥善清理掉落之製程污泥致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二)、貴公司製程有產出廢保溫材料,惟未依規定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填報有該項廢棄物產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600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太保市南新里北港路二段一○五巷八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09/06 | 嘉義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5-08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太保市南新里北港路二段一○五巷八七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2/03/19 | 嘉義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1-03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太保市南新里北港路二段一○五巷八七號 | |
移動污染 | 2011/02/23 | 嘉義縣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 21-100-02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暨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第1項暨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規定處分,另依空汽污染防制法第63條並限期改善完成。 | 嘉義縣太保市南新里北港路二段一○五巷八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