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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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0/03/30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綑綁於公共設施(號誌桿)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9-03185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南路一段四九號二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8/11/08 | 桃園市政府環 | NT$2,000 | 未經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核准,直接或間接將廣告物放置於燈桿上致污染環境。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7-11006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南路一段四九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