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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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文德 | 董事 | 36.00%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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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路四號威士忌生巧克力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南投酒廠 | 113/10/15 | 是 | |
熱帶水果蘭姆酒生巧克力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南投酒廠 | 113/01/30 | 是 | |
台酒威士忌生巧克力(附提袋)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南投酒廠 | 111/04/29 | 是 | |
台酒威士忌生巧克力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南投酒廠 | 110/05/07 | 是 | |
台酒威士忌生巧克力(附提袋)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南投酒廠 | 109/07/08 | 是 | |
台酒威士忌生巧克力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南投酒廠 | 108/12/17 | 是 | |
台酒威士忌生巧克力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南投酒廠 | 108/05/15 | 是 | |
台酒威士忌生巧克力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南投酒廠 | 107/10/29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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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24/12/30 | 臺北市 | NT$30,000 | 違反「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公告規定」(一般違規),指定產品名稱:214愛一生限定禮盒,有效日期:2024年3月7日,層數:1,包裝體積比值:4.33,超過管制標準值1,不符規定。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43-113-120001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士林區福志里中正路一二四號三樓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24/05/24 | 臺北市 | NT$30,000 | 違反「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公告規定」(一般違規),指定產品名稱:214愛一生限定禮盒,有效日期:2024年3月7日,層數:1,包裝體積比值:4.33,超過管制標準值1,不符規定。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43-113-050002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士林區福志里中正路一二四號三樓 |
水污染 | 2019/01/02 | 苗栗縣 | NT$30,000 | 排放製程廢(污)水於周界外,經採集製程廢水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20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為935mg/L,屬高污染濃度廢水,且未妥善處理,逕行排放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8-01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公館鄉大坑村大坑一六二之一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