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水污染 | 2023/04/20 | 基隆市 | NT$45,500 |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條102條暨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112年2月9日(稽查編號:20-W-K006983)水污染稽查紀錄辦理。二、本市環保局前於1112年2月9日至「宏貿建設(僑馥建設)安樂區代天府段(108基府都建字第060號)地上9層房屋新建工程(宏貿臻璽)」進行稽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惟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遥流廢水削減計畫報請環保局核准,即先行施工,合先敘明。三、前揭行為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環保局核准;爱將依同法第46條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四、請貴公司依附件格式繕寫「陳述意見書」,逾期視同放棄權利,本府將依貴公司提送之「陳述意見書」內容考量本案件裁罰額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12-03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三九巷六號三樓之一 |
一般廢棄物 | 2017/09/13 | 基隆市 | NT$1,200 | 該業者於上述時間、地點,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任意設置廣告物,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現場拍照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6-09017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三九巷六號三樓之一 |
一般廢棄物 | 2017/09/13 | 基隆市 | NT$1,200 | 該業者於上述時間、地點,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任意設置廣告物,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現場拍照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6-09017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三九巷六號三樓之一 |
一般廢棄物 | 2017/08/08 | 基隆市 | NT$1,200 | 該業者於上述時間、地點,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任意設置廣告物,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現場拍照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6-08014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三九巷六號三樓之一 |
一般廢棄物 | 2017/08/08 | 基隆市 | NT$1,200 | 該業者於上述時間、地點,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任意設置廣告物,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現場拍照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6-08014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三九巷六號三樓之一 |
一般廢棄物 | 2016/12/15 | 基隆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5-1202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三九巷六號三樓之一 | |
一般廢棄物 | 2016/12/15 | 基隆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5-1202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三九巷六號三樓之一 | |
一般廢棄物 | 2016/12/15 | 基隆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5-1202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三九巷六號三樓之一 | |
一般廢棄物 | 2016/12/15 | 基隆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5-1202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三九巷六號三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