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24/03/05 | 彰化縣 | NT$60,000 | 本局於113年1月19日派員至本縣福興鄉外中村番花路1段566號稽查,現場從事資源回收,堆置有廢機動車輛車殼、廢資訊物品、廢鉛蓄電池、紙類、廢塑膠及廢鐵等,其中廢機動車輛車殼、廢鉛蓄電池及廢資訊物品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稽查當時查環境部循環署資源回收管理資訊系統及本縣登記資料,該址並未領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由於回收廢機動車輛應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始得營運,又廠區四周雖設有圍籬及舖設不透水地面,惟未分區貯存回收物,並標示其種類名稱等措施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45-113-03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秀水鄉彰水路二段二九九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