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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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0/08/03 | 高雄市 | NT$100,000 | 案係本局於109年5月5日15時40分稽查貴公司時,發現貴公司從事螺絲製造加工,使用潤滑油並加熱成型螺絲製品,查廠內並未設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且大門及門窗均開啟,致油煙粒狀污染物(已排除水蒸氣干擾),直接逸散至大氣中致空氣污染,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 20-109-08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燕巢區海成街二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