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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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2/20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09年9月15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變更,案附貴公司負責人蔡○○(原名為蔡○○)之身分證影本(109年7月13日換發),住址變更為本市○○區○○里○○鄰○○路○○巷○○號,惟未於變更(109年7月13日)後30日內(109年8月12日),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遲於109年9月15日申請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44-110-02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四街一一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3/24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貴公司105年11月2日順字第1050110201號函申請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同意設置文件,本局105年12月16日召開第一次審查會暨現勘,查貴公司未領有同意設置文件前,已設置粉碎機及相關設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條第3項 | 44-106-03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四街一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