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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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8/08/30 | 新北市 | NT$60,000 | 查新北市政府於105年4月18日新北府經司字第1055159119號函核准貴公司變更公司名稱為伯思達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稱為伯思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在案,惟查貴公司未於期限內提出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變更申請。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 | 34-107-080007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三路二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