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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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21/01/08 | 新北市 | NT$100,000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2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簡易圍籬未緊密相連,記缺失4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3.工地出入口: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10-01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南港區成福路一二一巷六○弄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