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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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伊滋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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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3/03/06 | 南投縣 | NT$3,000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肉類加工),現階段未達水污染防治法應列管事業規模。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月9日執行水污染稽查作業,會同貴公司員工於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放流口進行水樣採集。放流水水質經檢驗結果為懸浮固體1120mg/L、化學需氧量3760mg/L、生化需氧量2510mg/L、油脂16.0mg/L,未符合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2-03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1條裁處。 | 南投縣竹山鎮延平路一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2/03/03 | 南投縣 | NT$315,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17日上午7時派員至貴公司周界稽查,發現貴公司逸散明顯腐臭異味,立即會同上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周界異味污染採樣檢測作業,並依環保機關委託採樣檢驗執行作業原則辦理,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惟100,未符合異味污染物工業區新污染源標準值3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1-03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竹山鎮延平路一五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9/02/19 | 南投縣 | NT$6,000 | 本局人員於108年1月8日下午21日30分至陳情地點,稽查當時於貴公司大門右側排水溝(即貴公司廢水處理設備放漂口末端)發現有廢水排出並產生明顯腥臭味,汙染水溝影響環境衛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02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竹山鎮延平路一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