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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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8/11/09 | 桃園市 | NT$10,000 | 貴公司廠內堆置廢塑膠、廢鐵,未有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涉及與事業廢棄物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未經審查核准逕行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11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二三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8/10/09 | 桃園市 | NT$100,000 |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12日派員至該公司進行稽查,發現該公司現場污染源預處理區(E002)、表面塗裝區(E004)及烘乾爐(E003、E005)已於操作中,另查貴公司106年7月至107年6月有機溶劑使用量達40.45公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6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表面塗裝程序」,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10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二三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6/04/20 | 桃園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5-0400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二三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