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麗明池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1 , 11:31 P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1 , 11:31 PM
負責人
楊竫如
統一編號
24873187
成立日期
2015/02/26
資本額
50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160,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宜蘭縣大同鄉太平村泰雅路四段6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楊竫如 董事長 75.50% 力麗觀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丁以晨 董事 75.50% 力麗觀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林燈城 董事 13.50%
葉家豪 監察人 9.00% 慶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
  • 旅館(551012)
  • 音樂廳、音樂展演空間經營(903012)
  • 藝術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903015)
  • 停車場管理(524100)
  • 公司歷程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楊竫如
    2025/01/03
  • 資本額變更為500,000,000
    2023/10/20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蔡宗易
    2016/11/09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113年立法委員選舉 6970.0
    總收入金額 6970.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本會111年度環境教育暨員工協助方案標竿學習參訪活動勞務採購案 宜蘭縣議會 111/08/17 185250.0
    花蓮縣政府高階主管訓練住宿採購案 花蓮縣政府 111/03/01 137100.0
    110年度武陵農場解說老師研習訓練課程戶外生態教學導覽採購案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武陵農場 110/05/11 204040.0
    法官學院108年法院書記處主管同仁研習會住宿及餐飲委外勞務採購案 法官學院 108/04/03 200450.0
    法官學院「104年司法院同仁新思維研習會(環境教育專題)」等3班次住宿及餐飲委外勞務採購案 法官學院 104/04/29 563100.0
    裁判書查詢
  • 提撥勞退金
    2021
  • 補繳調解費
    2020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2022/01/05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100,000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一般廢棄物 2019/10/21 宜蘭縣 NT$1,200 該公司於宜蘭縣大同鄉烏山段304地號堆置生活垃圾、廚餘及資收物等廢棄物,以致現場孳生蚊蠅及明顯異味之情事已影響環境衛生,經本局108年8月27日及8月28日派員稽查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41-108-10001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宜蘭縣大同鄉泰雅路四段六號
    水污染 2018/08/27 宜蘭縣 NT$35,000 1.至宜蘭縣大同鄉英士村明池山莊會同客服部(李信錩)副理稽查,發現貴處之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吳明宗)及代理人均未在現場,雖○○之5、6月份出勤紀錄,貴處未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款及第18條第1款規定,亦無請假紀錄簿(單)及提供廢(污)水處理專責因故未能常駐在場時填寫,且該請假紀錄簿(單)未保存3年。2.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第9款暨水污法第48條第3項規定裁處。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第9款 30-107-080008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第9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宜蘭縣大同鄉英士村明池山莊一號
    水污染 2018/01/19 宜蘭縣 NT$10,000 貴處所有明池森林遊樂區從事餐飲、住宿之經營,屬水污染防治法規範應設置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之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0月2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處之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吳明宗)未在現場,亦○○常駐出勤或請假之紀錄,貴處未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2款規定,備有請假紀錄簿(單),提供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因故未能常駐在場時填寫,且該請假紀錄簿(單)未保存3年。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9款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48條第3項規定處以罰鍰。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2款,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9款,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30-107-010012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2款、第24條第9款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宜蘭縣大同鄉英士村明池山莊一號
    水污染 2016/01/19 宜蘭縣 NT$63,000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05-010005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計算結果(如附件裁處罰鍰額度計算表),應裁處罰鍰新臺幣6萬3千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宜蘭縣大同鄉英士村明池山莊一號
    水污染 2010/02/09 宜蘭縣 NT$10,000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4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30-099-020002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4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6條裁處。 宜蘭縣大同鄉英士村明池山莊一號
    本頁內所載之資料,所載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
    公司一有新動態,我們馬上通知你,追蹤公司讓你不錯過任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