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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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01/22 | 新竹縣 | NT$35,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分別於112年8月4日及8月7日接獲民眾通報陳情,派員至貴公司所屬營建工地(竹北市大學段618及619地號)稽查,發現工地因地下室開挖並核對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發現處理設施槽體數量與放流口與前述計畫核准內容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13-01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竹北市莊敬北路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