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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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2/06/20 | 高雄市 | NT$33,000 | 因民眾反映本市旗山區旗屏一路295-1號工廠排放廢水至後方農田水利溝,致排放點下游水溝有油污且發臭,本局人員於111年5月4日9時20分到達前述地點巡查,發現貴公司魚皮加工廠後方設有污水管,沿農田水利溝壁往下游延伸約600-700公尺左右再排放入農田水利溝內,稽查當時加工廠正運作中,經進入工廠內部發現貴公司經營之洗魚皮廢水未裝設污染防治措施處理即予排放入農田水利溝,該條農田水利溝排水依序流入美濃溪、楠梓仙溪後,最終匯入高屏溪內,屬高屏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以上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1-06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新興區復興一路一○號七樓之七 |
水污染 | 2021/12/03 | 高雄市 | NT$30,000 | 經本局110年10月01日10時05分派員到場稽查,發現該加工廠正後方排水孔(農田水利溝)有油垢,污染範圍約有50公尺左右,稽查當時,該排水孔正有水排放,經查該工廠係處理魚皮清洗,除去油脂、脫水再風乾,惟處理中產生之廢水,雖經過截油槽處哩,因截油槽清洗頻率過低,以致於排放出之廢水含油脂,經曝曬後,油脂凝結於排水孔口處及附近約50公尺農田水利溝,該溝下游連接旗山溪。本案該業者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相關規定,後續依法告發,並請業者7日內將農田水利溝內油垢清理完成,屆期複查。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0-12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新興區復興一路一○號七樓之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