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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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季祿 | 董事長 | 100.00% | 佳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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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8/05/07 | 新北市 | NT$60,000 | 查臺北市政府於105年7月20日府產業商字第10590369100號函核准貴公司變更負責人為高日佑(原負責人為吳良襄)及新北市政府於106年4月19日新北府經司字第1068024036號函核准變更公司住址為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7之2號15樓(原公司住址為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54號5樓)在案,惟未於期限內提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核可文件變更申請。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 | 34-107-050001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自由街二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