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污染 |
2025/01/07 |
新北市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BQ-***)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1015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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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七四號一一樓 |
移動污染 |
2024/12/16 |
臺北市 |
NT$2,000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類型A=4,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2523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七四號四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4/11/20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3E-****)載運廢棄物,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3-11003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七四號四樓 |
移動污染 |
2024/09/30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16-BS、自用大貨車)於113年7月22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9073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七四號四樓 |
移動污染 |
2024/09/20 |
臺北市 |
NT$10,000 |
使用中之小型車經本局之檢查人員目測、目視或遙測不符合排放標準經本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21-113-09405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七四號四樓 |
移動污染 |
2023/06/02 |
臺北市 |
NT$2,000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2-06003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七四號四樓 |
移動污染 |
2023/05/31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75-R3、自用大貨車)於112年5月1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2-05054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七四號四樓 |
移動污染 |
2023/03/15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16-BS、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2-03024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七四號四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10/14 |
臺北市 |
NT$6,000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查所屬車輛將廢棄物轉運至所屬車輛B*-5*7)(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1-10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七四號四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12/29 |
臺北市 |
NT$6,000 |
清除、處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未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 (車號:0*-*3)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44-110-12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七四號四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11/16 |
臺北市 |
NT$12,000 |
清除、處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未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清除紀錄表,車號:2*3-*5)(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2,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44-110-11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七四號四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2/19 |
臺北市 |
NT$6,000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查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BQ-567),於109年10月12、19、22及23日,車跡回傳率未達90%,經確認異常當周周確認紀錄已完成填寫,惟未依規定做故障報備,已違反規定。)(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0-02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七四號四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11/23 |
臺北市 |
NT$6,000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 (未依規定訂定契約書-進廠清除紀錄表;8月24日,車號:2*-*5)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44-109-11003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七四號四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11/23 |
臺北市 |
NT$6,000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 (清運車號;B*-*7於109年9月20至30日車機回傳率未達90%,經確認異常當周周確認記錄己完成填寫,惟未依規定做故障報備)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09-11003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七四號四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7/04 |
臺北市 |
NT$6,000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清運機具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維持正常運作 (許可之清運車輛車號:3*-*6及6*-*S),裝置GPS於108年5月19月日至108年5月25日[第21週],未依規定於該周之次周五前做周確認)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08-07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七四號四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6/13 |
臺北市 |
NT$6,000 |
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相關事項(貴公司108年度4月份營運紀錄,未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以網路申報收受指定公告事業以外對象(非列管事業機構)之廢棄物營運紀錄(每月10日前上網申報前一月份)。)(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6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七四號四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4/09 |
臺北市 |
NT$6,000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機構負責人地址(原:新北市新店區安民街25號)於107年9月12日異動(新:新北市新店區玫瑰路57巷3號2樓) 及機構地址(原: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二段72號地下樓)於107年12月4日異動(新: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474號4樓),,未依規定於時間內辦理異動申請]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44-108-04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七四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