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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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2/01/11 | 嘉義縣 | NT$14,000 | 本局於110年11月4日14時40分許抵達貴公司查察,稽查當時先行逕至旱溪橋查看,確實發現有從貴公司北側鐵製波浪板漫流廢污水至產業道路上,約莫100公尺,旋即入內會同公司協理鐘○○勘查,廠內確實發現製程中洗車廢污水未妥善收集至沉砂池,而疏漏至廠外道路,然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 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30-110-12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梅山鄉梅北村工業一路四五號 |
水污染 | 2020/11/06 | 嘉義縣 | NT$10,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梅山鄉梅北村工業一路45號之預拌混凝土廠,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未每日紀錄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值一次。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30-109-10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梅山鄉梅北村工業一路四五號 |
水污染 | 2018/10/04 | 嘉義縣 | NT$30,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梅山鄉之預拌混凝土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結果,該廠廢水經沉砂池後設有貯留設施,並將其廢水全量回收作為廠區製程及灑水使用,惟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貯留許可即逕行廢水貯留及回收使用。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7-09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梅山鄉梅北村工業一路四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8/20 | 嘉義縣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從事預拌混凝土生產作業,其廠內設置廢水沉砂池及貯留設施,廢水經沉砂後有產出「無機性污泥」,惟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無機性污泥」該項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8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梅山鄉梅北村工業一路四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8/03/02 | 嘉義縣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縣梅山鄉梅南段1826、1826-2、1826-3、1826-4、1826-8、1826-9、1826-10及1826-11等地號從事粉粒狀物堆置作業,現場土石、碎石及細砂堆置體積分別為10,266.9、1,097.1及1,882.4立方公尺,總堆置體積為13,246.44立方公尺,已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未取得許可證而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2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梅山鄉梅北村工業一路四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