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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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楓 | 董事長 | 97.11% | 英屬維京群島商 OCEANFAR LIMITED |
黃怡菱 | 董事 | 97.11% | 英屬維京群島商 OCEANFAR LIMITED |
江錦岳 | 董事 | 97.11% | 英屬維京群島商 OCEANFAR LIMITED |
游朝義 | 監察人 | 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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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3/12/25 | 新北市 | NT$3,600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綑綁於公共設施(號誌桿)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2-12119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九九號二八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3/12/25 | 新北市 | NT$3,600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綑綁於公共設施(號誌桿)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2-12126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九九號二八樓 |
水污染 | 2020/09/28 | 新北市 | NT$27,500 | 貴公司所屬「楓韻元山居大樓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8中建字第126號)工程持有本局核准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惟作業現場逕流廢水經由場區側溝逕行排放至場外溝渠,未依核准削減計畫之排放口排放實施。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30-109-09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九九號二八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