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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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淑岑 | 董事長 | 100.00% | 品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呂碧茹 | 監察人 | 100.00% | 品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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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08/19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神岡廠從事自行車零件製造作業,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屬環境部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12年1月至113年5月期間申報資料及本局於113年7月18日至貴公司稽查結果,研磨製程經脫水後產出之污泥混合物(D-0999)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8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和睦路一段八八七巷一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8/19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神岡廠從事自行車零件製造作業,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屬環境部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12年1月至113年5月期間申報資料及本局於113年7月18日至貴公司稽查結果,發現自行車零件製造程序所產出感應電爐爐渣(R-1204)未有申報產出、貯存及清運紀錄,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8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和睦路一段八八七巷一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2/07 | 臺中市 | NT$6,000 | 查該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作業,惟本局人員於107年1月22日至該公司進行稽查,查獲該公司現場有新增或改變產品製造過程、作業流程或處理流程,卻未依規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2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和睦路一段八八七巷一二號 |
水污染 | 2017/10/25 | 臺中市 | NT$150,000 | 貴公司於本市神岡區和睦路一段887巷12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環保署中督隊)於106年7月26日派員前往督察結果,發現貴公司含重金屬、油脂之製程清洗廢水以軟管排放至鄰地土地(未流入鄰近排水溝等水體),當日採集排放至廠外之廢水,送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9.1(限值範圍6-9)、懸浮固體1,620mg/L(最大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2,270mg/L(最大限值100mg/L)超出放流水標準,復經同年8月23日進廠執行督察,製程廢水暫存於貯存池,因未達滿水位,未有廢水排放,採驗貯存池廢水結果懸浮固體660mg/L、化學需氧量811mg/L、油脂3,870mg/L。貴公司未領有廢(污)水排放土壤處理許可證而排放廢水於鄰地土壤,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 | 30-106-10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北庄里厚生路二四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9/28 | 臺中市 | NT$6,000 | 該廠屬金屬製品製造業,並查經濟部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網頁,該公司資本額6千萬元,屬廢清法規範公司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該廠未依規定申請廢清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900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北庄里厚生路二四之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