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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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7/09/26 | 雲林縣 | NT$60,000 | 台端所經營之屠宰場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雲林縣環境報護局於106年6月29日派員進行稽查時,發現將廢污水排入地面水體,惟未依規定取得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文件),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6-09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東勢鄉龍潭村和平路七七之一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7/08/30 | 雲林縣 | NT$100,000 | 貴場從事屠宰作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4日14時30分派員前往查察,經進入場內稽查發現屠宰作業程序(M01)操作中,該製程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二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查貴場未取得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8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東勢鄉龍潭村和平路七七之一一號 |
水污染 | 2015/10/22 | 雲林縣 | NT$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4-10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東勢鄉龍潭村和平路七七之一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