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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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油混合物、廢潤滑油清除、處理工作(長期合約)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 107/03/01 | 否 | |
左營油料分庫D14暨DE櫃油池整修工程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 106/03/20 | 否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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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1/02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社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1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過昌街四四號五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12/19 | 高雄市 | NT$12,000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12月2日派員督察,發現台端(即維亨企業社)於大寮區邱厝段1118地號貯存廢棄物(廢潤滑油),未依相關規定申請設置貯存或轉運場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05-12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之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過昌街四四號五樓 |
移動污染 | 2016/07/26 | 高雄市 | NT$3,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5-07002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 高雄市鳳山區過昌街四四號五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4/11/24 | 高雄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3-11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罰鍰新台幣6,000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過昌街四四號五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3/07/08 | 屏東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 | 44-102-07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過昌街四四號五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