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迎工程行 歇業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1 , 09: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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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孔婕綾
統一編號
25990438
成立日期
2011/03/02
資本額
2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鎮東里黃埔路101巷11號2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孔婕綾 100%
營業項目
  • 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382111)
  •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381111)
  • 公司歷程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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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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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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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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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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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3/08/10 高雄市 NT$6,000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0年10月14日派員至本市鳥松區大腳腿段1464、1465地號稽查,違規情形如次:貴事業與詠聖企業工程行於上開土地共同堆置營建混合物、廢木材混合物、廢塑膠混合物、廢鋁等廢棄物,現場負責人王○○表示,廢棄物主要來源為房屋修繕,現場分類完成後,再依廢棄物性質進行去化,貴事業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清除許可證,許可文件內容未申請貯存場,惟現場貯存上述廢棄物,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44-112-08001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鳳山區黃埔路一○一巷一一號二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3/08/10 高雄市 NT$6,000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0年10月14日派員至本市鳥松區大腳腿段1464、1465地號稽查,違規情形如次:現場經分類後廢木材,貴事業自行清除至大隆保利龍股份有限公司再利用,查貴事業按附資料所示,110年10月14日~11月17日間共清除18車次,次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事業申報資料,貴事業未申報上述廢木材之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4-112-08001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鳳山區黃埔路一○一巷一一號二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1/04/20 高雄市 NT$6,000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0年3月17日10時19分執行稽查,發現貴事業清除車輛(車號691-VH)載運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涉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44-110-04002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鳳山區黃埔路一○一巷一一號二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7/03/06 高雄市 NT$6,000 經查台端(即大迎工程行)105年10月30日上開函文申請廢棄物清除技術員變更,依所附之原廢棄物清除技術人員(顏○○)之離職證明書,離職日為XXX年X月30日,依規定台端(即大迎工程行)應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並應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惟台端(即大迎工程行)未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亦未於前技術員離職日(XXX年X月30日)後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44-106-03000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依同法第55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鳳山區黃埔路一○一巷一一號二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6/02/24 高雄市 NT$21,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44-105-020017 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暨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依同法第55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鳳山區黃埔路一○一巷一一號二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5/06/12 高雄市 NT$12,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44-104-060005 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暨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依同法第55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鳳山區黃埔路一○一巷一一號二樓
    移動污染 2013/01/17 高雄市 NT$5,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21-102-010029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鳳山區黃埔路一○一巷一一號二樓
    移動污染 2012/12/03 高雄市 NT$5,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21-101-120006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鳳山區黃埔路一○一巷一一號二樓
    移動污染 2012/11/16 高雄市 NT$5,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21-101-110015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鳳山區黃埔路一○一巷一一號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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