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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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0/11/16 | 臺南市 | NT$1,200 | 本局於109年08月22日上午08時50分至貴店執行公廁稽查時,發現該廁間內垃圾桶未加蓋、未確實填寫清掃紀錄、洗手台鏡子不潔、大小便器皆有污垢、地板髒污、牆壁及天花板不潔等,依臺南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原則計點達24點(詳見臺南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附表二之缺失記點原則)。 |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1條第1項 | 41-109-110249 | 違反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1條第1項暨臺南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爰依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6條規定裁處。 | 臺南市歸仁區南保里民權十街三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