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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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原嘉 | 董事 | 2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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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1/02/08 | 彰化縣 | NT$92,400 | 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文件),即逕行將未經處理之作業廢水排放至周界外承受水體,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9月14日於排放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0-02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屯區何厝東二街二三號九樓之三 |
事業廢棄物 | 2020/10/15 | 彰化縣 | NT$6,000 | 查貴公司於本縣埔鹽鄉義和段228地號作為土石暫置及轉運地點,惟該地號設置沉砂池兩座,有廢泥沙滲出、污染水溝情事,未有效收集處理或防止措施,案經本局109年7月6日現場稽查屬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40-109-10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屯區何厝東二街二三號九樓之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