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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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汝玲 | 董事 | 88.78%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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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3/05/15 | 新竹縣 | NT$1,200 | 貴公司租賃車輛(車號:RDL-7776)違規隨地拋棄菸蒂。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2-05006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榮安路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8/27 | 桃園市 | NT$6,000 | 經本局109年8月26日派員查核,發現貴事業收受之事業廢棄物為廢銅(R-1302)、廢鐵(R-1301)、廢鋁(R-1304)等,惟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10801310006)未登載再利用廢棄物廢鐵(R-1301)、廢鋁(R-1304),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8006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榮安路八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11/01 | 桃園市 | NT$6,000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104桃廢清字第0465-5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准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辦理。依貴事業106年7月24日凱清許證字第106072401號函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申請文件內容及中壢監理站查詢資料,貴事業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准即逕自將所屬清運車輛(車號:076-RV)於106年6月30日過戶予國驊汽車貨運行(領牌為KLD-5371),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7-11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榮安路八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7/10/13 | 桃園市 | NT$60,000 | 貴公司於106年2月13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輸入廢銅一批,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同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及貴事業人員查驗結果,該批貨物除廢銅外,尚有不明物體(廢錫)18桶,經判定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事業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即逕自輸入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 | 41-106-10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榮安路八號 |
水污染 | 2017/07/14 | 桃園市 | NT$10,000 | 經查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未於施工前(103年12月27日)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07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六福段一六九之八地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02/24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4-02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菓林復興街五八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4/10/13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03-100001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暨桃園縣政府執行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項次十一、裁罰事實(一)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菓林復興街五八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4/10/13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3-10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菓林復興街五八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0/04/28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 | 44-099-04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 | 桃園市大園區菓林復興街五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