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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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秀梅 | 董事 | 26.67%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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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10/15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01號),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獲T01-07(污泥貯槽)上澄液連接至T01-01(抽水井)、T01-08(污泥脫水機)上澄液直接連接至T01-02(調勻槽),均與許可文件登載事項不符,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3-10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中興北街一五五巷一八號 |
移動污染 | 2023/03/08 | 新北市 | NT$500 | 車輛(車號:MAH-6***)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1年3月1日至111年5月底,111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21-112-03165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7條第1款第1目規定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中興北街一五五巷一八號 |
移動污染 | 2022/12/08 | 新北市 | NT$500 | 車輛(車號:730-***)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1年4月1日至111年6月底,111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21-111-12195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7條第1款第1目規定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中興北街一五五巷一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