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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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宏澤 | 董事 | 21.24%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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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4/04/16 | 臺中市 | NT$480,000 | 本局於112年11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工廠)執行稽查作業,查現場製程流程略為原料(TPU)→塗裝(共4台,3台運作中,1台停用)→烘乾(電熱)→熱熔膠貼合→成品,依貴公司(工廠)提供原物料報表,111年有機溶劑用量為207.496公噸,已達環境部公告之第6批表面塗裝程序規模條件以(金屬或非金屬品為原料,經表面塗裝或乾燥等程序,從事表面塗裝作業,其使用有機溶劑總設計或總實際用量為20公噸/年以上,且其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之工廠者),惟貴公司未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3-0400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之規定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七四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