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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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7/03/23 | 高雄市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6年2月14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63mg/L(標準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經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30016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三隆里鳳林二路八五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