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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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倩玉 | 董事 | 10.00%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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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運箱等2項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 107/05/22 | 450015.0 | 是 |
木箱(含標誌)乙項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 106/12/20 | 否 | |
包裝棧板乙項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 106/04/20 | 661500.0 | 是 |
C2底火木箱總成等2項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 106/03/28 | 234000.0 | 是 |
木製棧板(含上蓋棧板)3,400套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 105/11/22 | 否 | |
啤酒粕300,000公斤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 | 104/03/18 | 否 | |
啤酒粕300,000公斤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 | 102/12/10 | 否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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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3/04/21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3月24日派員稽查貴公司,經查貴公司(管制編號D8700505)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於108年5月24日取得具商業資格之再利用機構,得收受菸砂(R-0101)及廢酒糟、酒粕、酒精醪(R-0105)從事廢棄物再利用批發零售業業務,菸砂(R-0101)之再利用用途為有機質肥料原料,廢酒糟、酒粕、酒精醪(R-0105)之再利用用途為有機質肥料原料及飼料原料(於112年1月17日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飼料原料用途)。次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再利用批發零售業業務,無加工製造行為,收受仍屬「事業廢棄物」,購買者應具備再利用身分,並應符合「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規定申報前、後段三聯單109年至112年1月止,貴公司實際僅申報收受產源至貴公司之前段聯單,查無後段聯單申報紀錄,是貴公司未申報原廢棄物之後續處理流向。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2-040030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保安里興南路一二五之二號二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3/04/20 | 臺南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2月21日派員督察,貴公司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本局112年1月17日核准貴公司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廢酒糟、酒粕、酒精醪再利用用途(新增作為飼料原料、飼料用途),查貴公司申報廢酒糟、酒粕、酒精醪(R-0105)之產品銷售資料,於111年1月至5月期間有申報至良牧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畜牧飼料用途),惟行為前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逕行未經核准之再利用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40020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保安里興南路一二五之二號二樓 |
移動污染 | 2016/06/23 | 臺南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5-06006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保安里興南路一二五之二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