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4/05/30 |
桃園市 |
NT$120,000 |
本局於113年5月29日至本市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祥路346巷8號執行屆期改善複查,現場回收水桶仍無使用,且廢酸洗液(R-2502)貯存桶未有管線連接至真空反應器,另真空反應器未有管線連接至回收水槽,故認定未完成改善,前述事項皆未依核准之廢清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5005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祥路三四六巷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4/22 |
桃園市 |
NT$60,000 |
本局於113年3月21日至本市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OO路OOO巷O號稽查,該事業陪同人員扶○○表示現場回收水桶並無使用,且氯酸鈉溶液密閉桶未有管線連接至真空反應器;另廢酸洗液(R-2502)儲存桶接有管線至壓濾機,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4003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祥路三四六巷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4/22 |
桃園市 |
NT$60,000 |
現場未能提供收受事業相關檢測報告(鐵離子濃度報告),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授權訂定之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7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13-04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祥路三四六巷八號 |
水污染 |
2022/06/21 |
桃園市 |
NT$63,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經查貴廠係屬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機構,並領有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701040004),製程係收受金屬表面處理業酸洗鋼材或鐵材廢液,經提煉製成氯化鐵溶液,作業無廢水產出,再查貴廠重油貯槽因破損造成重油洩漏地面漫流廠區外溝渠,續流至桃園大圳,污染本府公告之管制區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1-06003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祥路三四六巷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6/04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19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經查貴公司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准,逕行於109年5月19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895-UW)過戶予華冠環保企業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6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祥路三四六巷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2/13 |
桃園市 |
NT$6,000 |
貴事業中壢廠從事廢酸洗液(R-2502)通案再利用,依據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生產流程中需使用鍋爐產生熱源藉由真空加熱反應器進行反應,查貴事業蒸氣鍋爐已經無使用,加熱反應器也未使用。貴事業現場實際負責人(扶銘心)表示已有一段時間未使用該生產流程,因生產數量少及廢棄物來源樣態改變,故該程序直接以化學反應即可,無需加熱反應。廢酸洗液(R-2502)實際生產流程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2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祥路三四六巷八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10/07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19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8年9月27日易環字第1080927001號函附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08年8月22日完成負責人住址變更,惟遲於108年9月27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44-108-10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祥路三四六巷八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2/19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廢清字第0898-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7年12月7日國瑛乙清字第107120701號函附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05年8月30日完成公司負責人住址變更,惟遲於107年12月7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8-02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祥路三四六巷八號 |
水污染 |
2016/04/18 |
桃園市 |
NT$9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5-04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祥路三四六巷八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04/09 |
桃園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
44-105-04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祥路三四六巷八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04/09 |
桃園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
44-105-04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祥路三四六巷八號 |
水污染 |
2016/01/21 |
桃園市 |
NT$44,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5-01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祥路三四六巷八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2/01/09 |
桃園市 |
NT$1,2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1-01027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祥路三四六巷八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0/09/21 |
桃園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099-09006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祥路三四六巷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