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1 , 10: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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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吳宜靜
統一編號
27482043
成立日期
2004/11/03
資本額
3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30,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一路3段103號2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吳宜靜 董事長 7.67%
吳和錦 董事 20.00%
吳和禧 董事 16.67%
吳宜霏 監察人 6.67%
營業項目
  • 不動產投資開發(670012)
  • 自有不動產買賣(681111)
  • 自有不動產租賃(681112)
  • 公司歷程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吳宜靜
    2024/08/15
  • 員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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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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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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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返還不當得利
    2021
  • 返還不當得利
    2021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一般廢棄物 2024/05/31 新北市 NT$3,600 貴公司將廣告看綑綁於公共設施(欄杆)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41-113-05195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一路三段一○三號二樓
    一般廢棄物 2024/05/31 新北市 NT$3,600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綑綁於公共設施(欄杆)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41-113-05205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一路三段一○三號二樓
    一般廢棄物 2024/05/31 新北市 NT$3,600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綑綁於公共設施(路樹)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41-113-05205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一路三段一○三號二樓
    水污染 2018/07/17 新北市 NT$10,000 貴公司「和合開發(股)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未於施工前提送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30-107-070013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行為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一路三段一○三號二樓
    水污染 2017/12/14 新北市 NT$10,000 貴公司所屬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30-106-120034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行為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一路三段一○三號二樓
    一般廢棄物 2012/01/30 新北市 NT$1,200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41-101-01170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一路三段一○三號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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