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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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1/03/02 | 臺中市 | NT$60,000 | 貴公司於本市和平區博愛里15鄰東關路一段裡冷巷38號從事民宿業,另貴公司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且可同時提供餐飲座位100人以上,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餐飲業、觀光旅館業」,惟經本局110年1月25日派員並會同事業代表執行稽查作業,發現貴公司並未取得廢(污)水排放地面許可文件,即逕行將生活污水及溫泉水經既有之廢水處理設備後排放至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0-03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一段裡冷巷三八號 |
水污染 | 2010/12/14 | 臺中市 | NT$18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099-12001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 | 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一段裡冷巷三八號 |